威士珀

可能是一种全新垃圾

[王杰希生贺]望春山

王杰希中心,带叶王,慎入,短小不精干。

中二小王,在线
看武侠小说

生日过了第三天才写完,我是个假的王粉!这个主题是从两个月前就想到了,融入了一点自己亲身感受,但是一直没能完成让自己满意的表达,直到这一版也是差强人意,以后有机会会再改。
借用了周翡的刀的名字hhh

接着填坑。[我错了我下次还敢.jpg]

王杰希出道时是十八岁,之前在训练营待了两年,鲜嫩嫩的一个小孩,文化程度定格在高一水平。但他不在乎这个,文化是拿来吃饭的东西,打游戏也是,二者没有本质冲突。

他去学校办理退学手续,然后去跟他们班班主任辞行——王杰希很喜欢“辞行”这个词。王杰希是老先生的得意门生,此人虽然堪称顽劣,常在课上睡觉,忘做作业,影响不好,但脑子灵光,成绩尚可,在老师面前态度乖巧,说话做事也讨喜,甚得人心。但现在这个宝要去打游戏了,老先生难免有些伤心。好在先生年纪大了,思想倒还与时俱进,也不多说,只用力拍拍小王肩膀,也不知道是埋怨还是鼓励。

前面说了,王杰希很喜欢“辞行”这个词。这个词常见于武侠小说,落难英雄寄人篱下,韬光养晦,待江湖风波乍起,拭剑整装,对主人家双手一拱,道声“告辞”,龙行深渊去也,只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供人怀想。这人从小学开始看武侠小说,资深武侠迷,独宠金庸,不爱古龙。爱看武侠小说的人心里头都有一些中二梦,彼时的准魔术师小王在这上头更是天赋异禀,看个小说能看得热血沸腾,脑洞里生出一整片江湖,他自己是个爱穿青衣(白衣不行,白衣太俗)的独行侠,有一把轻易不出鞘的长剑,既不劫富济贫,也不行侠仗义,亦正亦邪,随心所欲,青山绿水中一怪侠,王某人是也。

这份中二扎根在小王稚嫩的心里,一直带到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他搬进微草宿舍的第一天拖了个大旅行箱,里头一半塞的是他的宝贝——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林杰到他房间来,进门就被摆了一地的书震慑了一通。小王坐在床上,抬头对他露出一个纯良的微笑。林队长忍不住揉他的头,“喜欢金庸啊?”

“嗯。”小王点头。林杰笑了,说我也是。然后他俩进行了一番深刻的交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金庸与古龙区别的讨论和张无忌到底有没有爱过周芷若。一直谈到就寝时间,林杰帮他把书在架子上放好,临出门前回头笑眯眯看他一眼,小王乖巧歪头:“队长放心,我不会影响训练的。”

林杰心想这孩子真聪明,比方士谦聪明多了,看看,多让人省心,于是轻轻带上门,走了。小王呈大字形摊开在床上,冲天花板翻白眼儿,心里想:呸,张无忌个渣男。

那时他还是个鲜嫩嫩的少年,会在训练完以后偷偷溜出去到俱乐部门口摊上买西瓜吃,会在方士谦要抢他的神雕侠侣看时用被子蒙他的头,会在睡不着的时候躺床上脑补一出大戏,想自己是某某门派天资聪颖的小弟子,身边有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师兄(姓方)总是跟他过不去,最后却为他的品行和能力所折服终于低头认输,师兄弟重归于好一起勤学苦练将门派发扬光大。

中二的人往往都是在某些方面有过人之处的人,小王从小就聪明,便从小就中二,这种特质被他一直带到职业生涯中,表现形式被称为魔术师。第三赛季王不留行驭一柄灭绝星尘,漫天星辉中肆意横行,来去无踪,魔道学者的身影在十八岁小王心里与青衣侠客的影子重合起来,扫帚就是他的剑,能除尽前路荆棘丛生,开出一条所向披靡的道来,容他策马疾行,面前青山连绵,整个江湖在少年脚下铺开。

后来他真的长大了,那些梦做得就少了。

第十二赛季微草终于拿到第三个冠军,没过几天微草队长的退役发布会便接踵而至。小王变成老王,蹲在宿舍里收拾东西,把一本本金庸重新塞进行李箱。书面上落了厚厚的一层灰,微草的王大队长日理万机,少有闲暇重温武侠梦。

叶修来接他,坐在他床上看他忙活(他不让帮忙),眼睛里盛一些安静的温柔。老王撑着腰站起来,有点气喘,心想真是老了,从前他还是他们学校田径队的主力——十多年过去了。一个人一生能有几个十年呢?他一屁股坐在叶修身边,真心实意地拍一拍这位已经而立的朋友的肩,把手上的灰抹在对方衣服上。

叶修伸手将他揽过来,手臂环着人瘦削的背脊,感到一颗心脏正勃勃跳动。这颗心还年轻,每秒泵出新鲜丰沛的血液,怀里的青年舒展四肢,如同一棵从冬眠中醒来的树。老王伏在他膝盖上,荣耀之神轻轻拨弄魔术师阖上的两扇睫毛,另一只手揉捏那段纤长后颈,惹得对方不满地轻哼一声。这人真高傲啊,叶修想,但他应该高傲,他的王杰希是最有资格高傲的人。

然而最后那些书并没有跟着老王回家。微草的新生代们聚在俱乐部楼下大厅里,表情清一色的强颜欢笑,一个个使劲眨巴着眼里的泪花,生怕队长大人看不出来。饶是魔术师再高冷,对自家熊孩子也是没辙。正好叶修拎着死沉的箱子从楼上下来,老王一想,索性开了箱子,跟发作业似的每人给了一本。

那些书已经很旧了,边角卷起,上面还有当年小王意气风发的勾画和批注。说不心疼是不可能的,但那又如何呢,第四赛季他午夜梦回,手里心里都空落落,灭绝星尘的光芒黯淡了,却更灼得他眼睛发痛,心脏发痛。能比那更痛吗?他早不再惧怕任何失去。

可是失去一些东西,有时候会得到更多。三冠在手,爱人在侧,人生赢家老王挨个拍拍孩子们的肩,眯着眼笑:“要肩负起微草的未来啊。”

叶修捏捏他的手,轻声笑:“回家了。”

当晚王杰希又做了个梦,梦里他是那把剑,和一顶斗笠一起被人负在背上,隔着一层薄薄的青衫感受那人嶙峋的脊骨硌着他的鞘,视野里半片天青欲雨,伴着老马的步伐搅动起微细的波澜。他在自己身上嗅到鲜血的腥气,那些生命和死亡的气息从剑刃上汹涌而过,将他和背着他的男人连接起来,他忽然感同身受地快意和悲怆。

不知道为什么,他知道自己可以与男人对话,便问道:“你要去哪里?”

男人的声音如同胸腔中颤动的回响:“山川湖海,自有我去处。”

极目之处一片郁郁苍苍,仿佛天下的山川皆攒簇而来,翠意逼人。山是最厚重的,屹立万年,坚不可摧,却也是最轻灵的,孕育生灵,涵养湖海。侠,应如山。山水令人温柔、开阔、坚韧、善良。山水便是江湖,是一种缥缈而宏大的境界。或许他也早就身处江湖之中,谁知道呢?少年心中好像也画着一抹黛色的远山,光是远远地望着,便生出满腔豪情逸趣来。这一望,便是十年。

一袭青衣没入山林,惊起白鸟,再无踪影。

醒来已是天光大亮,窗帘被拉开一道缝隙,窗台上叶修养的绿萝探进一支青叶来。爱人的手指穿梭在发间,他闭着眼睛问:“我是英雄吗?”

叶修亲吻他的额头:“你是,你是世界上除了我以外,最大的英雄。”



江湖之大,山水之远,而少年自有归处。

end

老叶:皮这一下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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